壓力密度計圓筒符合SH/T0221《液化石油氣密度或相對密度測定法(壓力密度計法 )》、ASTM D1657及ISO 03993《液化石油氣密度或相對密度測定法(壓力密度計法)》,由有機玻璃,閥門等器件制成,兩端用金屬端板和氯丁橡膠墊圈密封。適用于在試驗溫度下,蒸氣壓(表壓)低于1.4Mpa條件下測定液化石油氣或輕質(zhì)烴的密度或者相對密度。除非顧客需要,由于玻璃制品物流當中容易損壞,本公司暫時不提供密度計與溫度計。
注:壓力的法定計量單位為Pa,1MPa= l06 Pa= l0.1972 kgf/cm 2 。
一、方法概要:
充裝試樣前,先用部分試樣沖洗儀器,然后將壓力圓筒沖裝試樣,充裝至密封于筒內(nèi)的密度計能自由浮起的液位,記下該密度計的讀數(shù)和試樣溫度。
二、壓力密度計圓筒取樣步驟:
1、 仔細清洗及干燥密度計、溫度計和壓力圓筒的內(nèi)壁,將密度計放入壓力圓筒中,并懸掛好溫度計,蓋好端板。
2、 用合適的接頭接到入口閥和試樣供應來源,以便將試樣導入圓筒。應查明連接處不漏泄。打開出口閥并稍打開入口閥,讓試樣流經(jīng)圓筒底部出口閥,沖洗取樣連接處。
3 、沖洗連接處后,關閉出口閥和放空閥,打開入口閥,讓液體進人圓筒直至充滿。必要時,可稍微打開放空閥,使之完全充滿圓筒,隨即關閉,決不應讓圓筒中的表壓升至高于1.4MPa。
4 、當圓筒已充滿試樣,關閉入口閥并打開出口閥,讓圓筒中的內(nèi)容物全部排出,并將圓筒內(nèi)的壓力降至大氣壓力。
5 、關閉出口閥并打開入口閥,將圓筒充注至封閉于圓筒內(nèi)的密度計能自由浮起的液位。必要時可用由放空閥排放蒸氣的方法完成這一充注。重復沖洗、充分冷卻圓筒后才充注,就不必放空。
6 、關閉全部閥門,檢查儀器有無漏氣,若查出有漏氣,則試樣作廢。降到大氣壓力后,修理該漏泄點,重復以上取樣手續(xù)。
三、常用術語
1. 密度:液體質(zhì)量除以其體積,結果應注明密度單位和溫度,例如,在t℃時kg/m3 或g/mL。標準溫度為20℃,但也可用15℃作為標準溫度。密度的法定計量單位為kg/m3 ,但習慣采用g/mL。
2. 相對密度(習慣成為“比重” ):在溫度t1℃下,某一體積液體的質(zhì)量與在溫度t2下相同體積純水質(zhì)量之比,即在溫度t1下液體密度與溫度t2下純水密度之比。報出結果時,應注明溫度t1和t2。例如,相對密度15/4℃。標準溫度為 20℃,但也可采用 15℃。